(本文已投稿至自由時報-自由廣場)
作者 geosheep (小綿羊) 看板 camduck
台大地理系三年級 賴彥甫
11月6日早上十一時,我很高興,我能與同學們在一起,見證了學生自發性力量的偉大,並且勇敢堅定地向政府喊出我們那三個很基本、很單純的訴求。陳雲林離開台灣之後,行政院前的學生抗議行動逐漸登上媒體版面,從一開始的BBS、部落格,一直到現在的電視媒體,等候在行政院前三十多個小時的聲音,終於有了較正式的回應。
原本以為,這是個好的開始,然直到傍晚,在與我媽通完電話的那一刻起,突然驚覺事態嚴重,因為我媽引述電視新聞的敘述,要求我遠離會場,惟其所引述之敘述,卻與我所認知的「三個訴求」有著不小的出入。隨著戰線延長,我開始感受到部分媒體的刻意抹黑、社會輿論壓力以及部分民眾的冷嘲熱諷。老實說,我很害怕,我害怕的是我們的力量,就在這些雜亂的聲音裡頭潰散了、消失了,成為了昨日黃花。如果我們的行動因而失敗,也許還會被不知事件真相的人們,因為片面的媒體訊息,進而消費我們。
也許有人會想問,我們到底在抗議什麼?為什麼我們要挺身而出?原因很簡單:數日來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,警察藉以「維安」之名,濫用職權,對和平表達不同聲音者暴力相向,進行粗暴的拉扯、驅離,甚至是搜查,路過現場的民眾,亦遭受到相同方式對待。這樣的情況,彷彿回到過去的戒嚴時期,最基本的人性尊嚴,受到的對待竟是無情的摧殘、無理的踐踏,包括執政黨在內的國會議員,都質疑行政機關是否執法過當,踰越權限,然而,我們卻僅見最高行政負責主管劉兆玄院長輕佻地詭辯、卸責,令不少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十分憤怒、不解。為此,我們要求如下:
一、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。
二、 警政署長王卓鈞、國安局長蔡朝明,應立刻下臺。
三、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「集會遊行法」。
也許有人會懷疑,我們對政府提出抗議,是否與綠營有所掛勾?然而,活動的一開始即說明,這次的行動與任何政黨無關,並且亦不歡迎任何有政黨色彩的標籤進入現場。在這裡我也想請大家先思考一個問題,為什麼我們不能有除了二分法以外的其他聲音呢?難道所有「反對」的對立面一定是「贊成」嗎?我們今天的動作,本來就不是針對藍營而來的,要求馬英九總統和劉兆玄院長道歉,也不是針對他們個人來的,而是因為他們分別是我們中華民國的「總統」和「行政院長」啊!
也許有人會與薛香川秘書長有著相同的疑慮─我們的靜坐活動是不合法的,是否先去申請之後再行抗議?然而在這裡我們應表明的是,不申請的原因相當單純:首先,行政院前是禁制區,根本無法提出申請;再者,我們今天的訴求是「修改集會遊行法」,既然是反對這條法令,我們又為什麼要根據這條法令提出合法的申請?若提出申請,豈不是承認惡法亦法,造成自相矛盾?
靜坐活動持續兩天了,因為部分媒體的惡意中傷,刻意扭曲事實,進而引發一些莫名其妙的社會輿論,這是我們不樂見的,也令我們感到相當寒心。我們說明了為什麼抗議,我們的訴求,就只有這三個,而且是那麼的簡單、明確,就我的認知,這三個訴求是從來沒有改變過!
在寧靜革命後的台灣,或許同時存在著這兩種人─一種是民主自由的既得利益者,另外一種就是民主自由的奮鬥者。今天,那些既得利益者冷潮熱諷,如同某些主流媒體,完全不了解狀況一樣地無的放矢;而既得利益者永遠只會固守現有的民主自由,甚至遺忘了他們身上的民主自由,是前輩們用血和淚一點一滴爭取而來的!是他們不屈不撓奮鬥而來的!是他們無私無悔用生命犧牲而來的!如果沒有這群台灣民主自由的先烈,今天的民主自由,很可能還是憲法上的一紙文字。
戒嚴的歷史已經過去,但是,真的沒有離我們很遠。這次靜坐活動的參與者,大多是誕生於戒嚴尾聲、甚至沒有歷經戒嚴時期的七年級生,我很慶幸、也很感激我能和大家站在一起,為了捍衛我們的人權與自由,在大太陽底下,我們揮汗如雨,我們一起發聲、抗議、怒吼,但我們也一起謙卑、感恩、平和,在2008年11月6日挺身而出,一起追尋我們的人權、自由,守成民主先烈的成果。希望所有認同我們理念的人一起加油,與我們共同迎接人權的天光!
(感謝台大法律系四年級 施宥毓同學 提供寶貴意見)
- Nov 08 Sat 2008 0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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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我一個不說話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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